“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看看我的短裤口袋吧,里面还有点钱。拿五个卢比然后赶紧走。”
马拉美找出了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塞进颖衣的胸口里,可她还是不走,围着床转来转去地烦弗洛里,他终于火了,跳将起来。
“滚出这个房间!我都说过让你滚了。我跟你完事儿之后就不需要你在这儿了。”
“您跟我说话的口气可太好了!您对我就像对一个妓女。”
“你不就是妓女吗?快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外,并把她的凉鞋给踢了过去。他们的会面常常以这种方式收场。
弗洛里站在屋子中央,嘴里打着呵欠。自己到底该不该去俱乐部打网球?不行,那就得刮胡子,而他肚子里不喝上几杯的话,实在懒得刮。
他摸了摸长满胡须的下巴,懒散地走到镜子前照了照,然后又扭头走了。他不愿看到镜子里面那张干黄消瘦的脸。足足几分钟,他都四肢懒散地站着,眼瞅那只壁虎捕捉书架上方的蛾子。马拉美丢下的烟越烧越弱,发出刺鼻的气味,把纸都熏黑了。弗洛里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书,打开以后又厌烦地丢开。他甚至连读书的精力都没有了。唉,上帝,上帝,该怎么打发这余下的该死夜晚呢?
弗劳摇摇摆摆地跑进屋,摇着尾巴恳求主人带自己出去遛遛弯儿。弗洛里阴沉着脸走进浴室,这间铺着石头地板的小浴室正对着卧室,他把温乎水泼在身上,然后穿上衬衣和短裤。太阳落山之前,他必须要做些锻炼。在印度,要是一天不至少来上一次大汗淋漓,简直就是一种罪过,给人造成的罪恶感比一千次纵欲还要深重。到了漆黑的夜晚,经过无所事事的一天,你的倦怠感达到了发狂、甚至想要自杀的地步。干活、祷告、读书、喝酒、聊天——这些全都无济于事,只能通过皮肤上的毛孔才能宣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