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机构的评级方法虽然已经比较成熟,但由于其在某些方面的弊端,无法直接应用于对中国的海外直接投资的评估。
第一,国际主要风险评估机构将政治因素视为统领国家风险评价标准的核心,过分强调经济开放对于一国风险等级的正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各国的具体国情。第二,国际上的风险评估机构均以盈利为目标,利益的驱动在某种程度上对风险评价的独立客观性造成影响。第三,各家机构都过分依赖历史数据,缺乏对一国长期发展趋势的判断,使得评级效果大打折扣,而它们在对未来进行预测时又不可避免地会引入主观评判,因此如何更快地更新数据,对未来进行科学预测,是所有评级机构都面临的挑战。第四,考虑到各评级机构的商业性质和核心数据的保密性,几乎所有机构仅对外公布评估结果和一部分评估方法,并不公开所有数据和所有方法,因此透明度仍有待提高。
国际上流行的国别投资风险评估方法同样难以直接用于“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的测度与评估。原因在于:第一,国际评级机构的指标权重赋值方法和指标数据不对外公布,我们仅靠评估结果难以学习和借鉴其成套的方法体系,所以国际评级机构的评估结果难以直接运用和内化;第二,国际评级机构的评估多以本国的对外投资为导向,对本国的重要贸易伙伴的评级往往更高,评估结果难以做到公正客观,所以评级结果不能直接切合“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需要;第三,国际评级机构服务的投资公司的投资诉求与我国不同,国际机构将政治因素作为国别信用和风险评级的主要因素,过分强调经济开放和自由市场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各国具体国情,也难以符合我国在不干涉他国内政基础上扩大经贸往来的政策主张。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