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利在纽约市中心的一家证券交易所当勤杂工。这活儿是茜茜家“约翰”给他找的,他有个朋友在那里工作。弗兰西有点儿嫉妒尼利。他每天都要走过那宏伟的布鲁克林大桥,进入对面那个陌生的大都市,而弗兰西却只能走着去布鲁克林北边上班。而且尼利中午还会去餐馆吃饭。其实他第一天也是和弗兰西一样自己带饭去的,可其他勤杂工都笑话他,说他是布鲁克林来的乡巴佬。此后妈妈每天都给他一毛五吃午饭的钱。尼利告诉弗兰西,他吃午饭的地方叫“自动贩卖式餐馆”。只要往机器的投币口里扔五分钱,咖啡和加在里头的奶就会一起流出来,而且不多不少,刚好是一杯的量。弗兰西真希望自己也能到大桥的另一头去上班,中午也能去“自动贩卖式餐馆”吃饭,而不是每天都从家里带三明治。
尼利顺着车站的楼梯跑了下来,胳膊底下夹着个扁平的包裹。弗兰西发现,他每下一步都是整只脚全踩在台阶上,而不是只拿脚后跟着地,跑起来非常稳当,爸爸以前也总是这么下楼梯。尼利不肯告诉弗兰西包裹里是什么,他说讲出来就不算是惊喜了。姐弟俩赶在附近的银行关门之前去了一趟,请柜员把他们手里的旧钞票换成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