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事件(A)。患者经历了丧亲,即重要他人死亡。
第二,分离痛苦(B)。患者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分离性痛苦,如强烈思念、渴望见到死者,其程度让患者无法控制。
第三,其他认知、情绪、行为方面的哀伤症状(C)。丧亲者必须在较长时间至少有以下5个症状,其程度让患者无法控制。
①现实生活角色混乱或者自我消失感(感觉自己的一部分死了)。
②无法接受死亡。
③逃避能够提醒患者想起死亡已成事实的人、事、物或者逃避能引发和丧失相关的强烈情绪的想法、活动或情境。
④无法信任他人,或者感觉自己一个人,或与他人疏离。
⑤与丧失相关的痛苦或愤怒。
⑥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困难。
⑦丧失发生后感觉麻木(感受不到情绪)。
⑧丧失发生后感觉生活空虚、没有意义或者无法忍受。
⑨被死亡吓呆或者震惊。
第四,时间(D)。丧失发生后的6个月以上。
第五,功能受损(E)。由丧失引发临床上显著的社会、职业或其他方面的功能受损(如家庭责任)。
第六,与其他心理障碍的关系(F)。可能与重度抑郁、广泛性焦虑或创伤应激障碍同时发生。